2017年8月19日 星期六

為加強散拼中心、門市部、網絡部等旅游市場經營的整治和監管,市旅游協會旅行社分會、旅行社行業自律工作委員會制定了《張家界市旅行社行業自律公約》(以下簡稱《公約》),對旅行社落地散客經營業務、互聯網散客招徠業務、旅行社門市部經營等進行規范。針對散客拼團業務,《公約》指出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散拼市場指導價的方式惡意競爭;導游推介自費項目不得有誘導、欺騙和強迫行為,不得捆綁打包銷售;散拼團隊全程進店次數不能超過一天一店(土特產超市不在內);散拼團隊必須執行一團一導,嚴禁導游行程開始后中途離團,杜絕講師講團行為等。《公約》規定,旅行社門市部與旅游者簽訂《旅游合同》必須有旅行社法人授權委托書,散拼業務禁止非法同城轉交行為等。

  旅行社分會會長、光明國旅負責人龔光明作表態發言。會議要求,全市旅行社行業向旅游市場亂象宣戰,守法依規,以問題為導向,加強旅游市場秩序的整治;堅持改革創新,提質增效,做大做強旅行社行業;堅守行業自律,同心同向同力,做旅游市場秩序的堅定維護者,打一場行業自律的保衛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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